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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同情的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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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的合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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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CooL(2008-12-9 17:49):请楼主将引用部分加以注明。编辑完毕后pm版主。谢谢!
  经济学之父亚当- 斯密不仅是一位经济学大师,而且是一位杰出的伦理学家。
《道德情操论》出版于他的惊世伟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
论》)之前。《道德情操论》中阐明了具有利己注意本性的个人怎样控制他的感
情或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或行为,以及怎样建立一个有确立行为准则必要的
社会。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具有相当的启发。

  「同情」作为《道德情操论》的基础,本书中将其定义为:当我们看到或逼
真地想象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或者愉快时产生的感情。这里的同情并不是仅仅只是
我们在面对他人痛苦时人性激发出的怜悯,也包含着对他人愉快的一种赞同。以
下我只从不幸遭遇这个方便来对斯密的「同情」作些注释。

  斯密所认为的与陌生人相处比与熟人相处更能使我们平静的原因在于,首先
我们并不期待从一个泛泛之交那里得到比朋友更大的同情;我们也不能向泛泛之
交揭示如同向朋友诉说的所有那些详细情况。因为后者比前者更能了解当事人的
个性、特点、处境。因此,我们在前者面前显得非常平静,并且倾注心力于那些
他愿意考虑、关心和能承受的有关我们处境的概要说明;我们不期望从一个陌生
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同情,并且总是极力把自己的激情降低到在这种特殊的交往中
可以期待对方赞同的程度。

    (上段为《道德情操论》中观点)


  上述论断究其原因,在于从陌生人那里得到的满足感更多来源于可以不用向
对方负责。陌生的旁观者对当事人的同情只是一种他对触发当事人事件的一种直
观反映。而并没有或多或少的结合当事人与他本身的人性上的关系,并且由于他
陌生的无从得知当事人不幸遭遇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特性、处境,并且他也不
需要依靠与当事人的任何关系作出他的反应。那么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内心的愧疚
感,不会认为自己的情感带给了他人痛苦或者其他不好的影响,即使带来不好的
影响也与当事人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两者只是陌生人,当事人与旁观者不存在
任何的感情联系。当事人在表现自己情感时,不用顾忌旁观者的身份而思前想后
组织语言以博得更多的同情,避免了情感由于对事件的回放而导致更大的波动。
当事人面对陌生的旁观者反而会不由自主的克制自己的情感宣泄,当事人知道对
方只是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陌生人对自己的同情对于自己的生活是
起不到多少重要的作用。因而,在当事人这种想法下,面对陌生旁观者的当事人
情感波动是处于一个相当低的点。而且,当事人向陌生人的旁观者诉说感情时,
并不在乎事后由于旁观者泄露这些谈话而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同前面提到过的,
他只是陌生人,对于在当事人与他不再见面或者联系,就什么都不是了。这样,
当事人可以在与陌生的旁观者相处时,毫无顾虑的把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结合
前面的自我控制,那么就达到了一个平衡点,这就是平静的面对陌生人,最大限
度的减轻了自己悲伤的情感。

  如果我们作为一个陌生的旁观者,我们就要起到自己减少当事人痛苦的作用。
如何去衡量当事人情感,用什么作为标准呢?斯密认为,一个人的各种官能是用
来判断他人相同官能的尺度。即我用我的视觉来判断你的视觉,我用我的听觉来
判断你的听觉,我用我的理智来判断你的理智,用我的愤恨来判断你的愤恨,用
我的爱来判断你的爱。我认为,斯密的观点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这个「
我」必须是思维缜密、判断敏锐、感情丰富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判断「
你」的情感,才能使「我」的同情去合宜「你」的情感。因此,我们不能轻易去
同一个人。当我们去同情一个悲伤的人时,不恰当的同情反而会使我们的同情适
得其反。可能悲伤的人由于你的同情而更加悲伤或者使事态更为严重。在以下几
种情况下产生的当事人情感,我们作为旁观者并不一定要作出同情。

  第一,对于因为肉体的某种处境或者意向而产生的各种激情。因为我们并不
能很容易的用自己的感觉去设身处地的想象当事人的情感,我们也不能很容易的
具备同当事人一样的肉体处境或意向。比如说——饥饿。当事人対食物的激情,
若是旁观者当时不存在饥渴的情况,那旁观者是很难产生真实的情感去无限趋近
于当事人那种対食物的感情。我们也无法对当事人表现出来的対食物的激情产生
很正确的同情。即便作出同情也是不合宜的,因为我们会发现我们的同情对当事
人的饥饿起不到任何有效作用。再比如说对肉体的欲望,当事人对肉体的欲望仅
仅会在他未得到前。一旦满足了这种欲望,他对激起这种肉体欲望的客观对象就
不再欣然赞同,也就是不再对刚才有欲望的客观对象有欲望了。假如我们为了同
情当事人而满足他之前的欲望,那么只会使当事人永无止境的对每个不同的客观
对象或者客观对象的不同状态产生欲望。我们的同情在这里起不到任何减轻当事
人对于肉体欲望而面对客观对象的那种冲动激情。对于当事人因为肉体的某种处
境或者意向而产生的各种激情,我们需要去做的是避免他出现这些超出平常状态
的情感,这才是实际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家可能会说,我们只有在同情的基础上,
才会给当事人食物,让当事人不再饥饿。事实上,同情不是我们行动的基础。因
为如果在当事人饥饿的対食物产生了激动之情前,我们就为他提供了食物,那么
当事人还会存在那种对食物的激情吗?我们于当事人产生情感之前对当事人提供
食物,这并不是我们建立在同情当事人基础上给他提供的。而是一个物物交换的
基本经济现象,就牵涉不到伦理了。

  第二,肉体上的疼痛也是不值得我们过多的同情。这个观点是出于旁观者的
同情只是存在于自己设身处地地去想象当事人的疼痛感。然而无论如何,旁观者
的想象都是无法与当事人正在承受的肉体之痛相比拟的。并且,肉体上的疼痛是
最容易忘记的,疼痛消失后,当事人想到曾经肉体的疼痛再也不会如先前那样给
他带来的不快强烈。这就与我们的古谚语「好了伤疤忘了疼」不谋而合。如斯密
所说的那样「最先使我们心烦的不是感觉的对象,而是想象的概念。由于引起我
们不自在的是概念,所以直到时间或其他偶然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从我们的记
忆中抹去为止,因想到它而产生的想象将持续不断地使我们烦恼和忧虑。因而,
当事人肉体上疼痛对我们而言只是一个我们要去感觉的对象,而不是我们自己心
中已经存在的思想概念。同理对于当事人来讲,疼痛是很直观的感觉对象,而不
是他因为疼痛想到了死亡这等概念性的想象。仅仅对于当事人肉体上的疼痛我们
是不应该去同情的,真正要去关心同情的是他对于疼痛引起的对死亡或者疾病的
那种忧虑。这就是斯密所谓的想象概念。因而真正对于疼痛,我们需要做的是如
何去减轻当事人的疼痛,比如说包扎、手术、药品。这就归到了医学范畴了。

  我在这里更多的是解析了如何不要去错误的同情,就是旨在「同情」作为一
种有用的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大家要知道如何去正确的同情一个人。希望大家
的同情,会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就用《道德情操论》中的一段话作结:因此不管什么时候,如果心情不幸失
去控制的话,那么交际和谈话是恢复宁静的最有效的药物;同样也是宁静、愉快
心情最好的保护剂,宁静的心情对自足和享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隐居和好深思
的人,常在家中郁闷的想着自己的悲伤或生气事,虽然他们较为仁慈、宽宏大量
并具有高尚的荣誉感,但却很少具有世人常有的那种平静心情。

  (文中涉及到关于斯密的观点皆为其《道德情操论》中观点,作者主要是将
其观点进行了分析,得出观点的来的原因和建议读者如何行为)
   

[ 本帖最后由 RachCooL 于 2008-12-10 15: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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